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法院+工商联”携手共促涉企纠纷多元化解
9月7日上午,商丘中院和市工商联联合召开推进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栾立学、市工商联副主席孙德清、中院民二庭、环资庭、立案庭负责人、梁园、睢阳法院立案庭负责人及商丘市11家商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中院立案庭副庭长陈建国首先介绍了市法院多元解纷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及取得成效,并介绍了与市工商联诉调对接机制建立后的工作思路与存在的问题,希望通过联席会议的探讨推进法院和工商联多元解纷工作的深入开展。
11家商会负责人积极参与交流探讨,列举了当前商会成员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并就企业维权、纠纷化解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交流,多名会长均表示希望能够和法院加强联动,强化涉企纠纷诉前化解、诉中调解,快速解决纠纷,提升企业维权效率,节约企业维权成本。
孙德清充分肯定了多元解纷机制对于化解涉企纠纷、优化商丘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要求各商会调解组织与人民法院协作配合,借助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商会调解平台,选任一批公道、正派、专业的调解员入驻法院调解平台参与案件调解,打造涉企纠纷化解品牌亮点,助力多元解纷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栾立学指出,商会调解是工商联和商会组织参与协同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今后的工作中,一要加强沟通。两级法院对于立案前适合调解的商事纠纷要主动加强与商会调解组织的对接,按程序委派商会调解组织调解,同时以人民法院的业务指导和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为后盾,加强与商会的沟通、协调与配合。二要加大宣传力度。两级法院要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宣传商会调解特有的“成本低、信息全、行业性强”的优势,大力宣传商会人民调解优势特点、经验成效和典型案例,不断扩大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群众认知度、信任度和社会影响力。三要发挥专业优势。工商联所属各商会调解员要充分依托行业资源和优势,全方位、多方式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坚持依法调解,注重运用民商事规则、行业惯例,不断增强商协会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原标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院+工商联” 携手共促涉企纠纷多元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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