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款权(特别提款权如何使用)
特别提款权的特点:特别提款权在性质上,与每一个国际货币基金会员国享有的“提款权”不同,特别提款权易于取得,由国际货币基金根据参加国摊额予以分配,参加国不须缴纳任何款项可取得,任何参加国在需要时均可动用特别提款权。而“提款权”是会员国会员并必须缴足所认摊额(25%用黄金缴纳,75%用本国通货缴纳)才能取得提款权。另外,特别提款权的动用,不必按照规定日期偿还,而使用提款权时,则必须按期偿还。此外,国际货币基金的提款权,只有黄金部分与超额黄金部分才能列入国际准备,但特别提款权的参加国则可以将全部获得的特别提款权列入其国际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