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耳他共和国(1971年马耳他大选的时间)
1971年马尔他大选时间为:1971年6月16日。
马耳他实行共和国制,奉行中立政策。1964年9月21日颁布的独立宪法规定,马耳他为君主立宪制政体,英国女王为马耳他国家元首。1974年12月13日修改宪法,马耳他成为共和国,但仍保留在英联邦内。总统为国家元首,由总理提名经议会投票同意产生,任期5年。
马耳他议会是一院制,称众议院,由普选产生,任期5年,为立法机构。[1]马耳他议会由总统和众议院组成,总统除拥有行政权外,还有权任命议会多数派获最多支持的议员担任总理并组阁,议会是国家立法机关,监督政府工作,政府对议会负责。